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受托理财受托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5号07号96天;
●委托理财期限:2023年2月1日-2023年5月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鑫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 对于收益率相对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管理层将具体落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的股东。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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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度。 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 产品名称:Unit 2023 Phase 5, No. 07, 96天
产品编号:DW207
产品性质:保本浮收型
存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预期年化收益率:3.15%
产品起息日:2023 年 2 月 1 日
产品有效期:2023 年 5 月 8 日
投资范围: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营,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 本金部分作为基本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经营管理。 产品嵌入的部分衍生品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品市场,产品的最终表现与衍生品挂钩。
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R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三、现金管理受托人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二)与受托方的关系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前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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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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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司大量购买理财产品而背负巨额债务的情况。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银行自有资金投资限制,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07,667,175.92元,其他流动资产为122,433,209.43元。 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总额的6.98%。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80%。 公司将确保货币资金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理财产品列为“其他流动资产”,将取得的理财收益列为“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1) 市场风险:本产品的实际到期收益率根据挂钩标的在观察日/期间的表现确定。 受市场各种因素影响,本产品正常到期最不利的投资情况为:当挂钩标的的产品在观察日内仅满足获得产品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低收益率的条件时/期,客户可取回产品的全部投资本金,并获得按预期最低收益率计算的产品收益。 应该有充分的了解。
(2) 政策风险:本产品根据现行相关法规政策设计。 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受理、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3) 流动性风险:除本产品销售文件另有规定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该产品,即客户无法在产品到期日前提取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且客户应充分考虑该产品给自身生产经营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4) 信用风险:若南京银行的信用风险被依法取消或申请破产,将对本产品的投资本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5) 产品未成立的风险:在本产品起息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额未达到产品募集规模下限,或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规定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出现剧烈波动。 如按照产品说明书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南京银行有权公告该产品未成立,客户将无法获得该产品约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影响投资安排。
(6) 产品提前终止的风险:在产品存续期间银行自有资金投资限制,如因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正常运作,南京银行有权如果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必须考虑提前终止产品时无法获得预期利益的风险。
(7) 信息传递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应按照销售文件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客户未能及时查询,或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等非南京银行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而错失资金使用及投资机会),所有责任和风险由客户承担。
(8) 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等。 因投资市场暂停交易等非南京银行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决策程序及意见的执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提高自身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在上述数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如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 增加公司收入,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八、公告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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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公告。
无锡鑫鸿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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