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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业务的发展启示和监管政策建议

      助贷业务的发展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和“金融功能理论”的基础上,符合经济发展和金融演进的规律,也有助于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改变银行同质化竞争,完善信贷业务模式和风险控制。近年来,助贷业务的经营模式出现了异化走样,违规发放贷款、核心业务外包、违规跨区域经营、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非法暴力催收等问题和风险不断暴露。这些问题和风险已经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监管政策不断出台,涉及助贷机构资质、授信风控、信息保护、逾期催收等多个方面,基本涵盖了贷前、贷中、贷后的全过程。当前我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突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转型持续推进,数字科技技术快速发展,未来助贷业务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本清源和守正出新是未来助贷业务发展的主基调。

      (一)业务发展启示

      金融监管全面加强对行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下一步,助贷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加强化合规管理,发挥比较优势,聚焦科技赋能。

      1.恪守助贷实质,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和合法边界

      对助贷业务的强监管态势表明,监管部门鼓励有实质意义的金融创新,坚决打击披着助贷外衣的“伪创新”“假创新”。因此,金融机构和助贷机构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展业、创新,明确合作的范围、边界和职责,避免过度承担外包业务,避免助贷业务沦为非法放贷、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的通道和载体,真正使助贷业务成为丰富多层次信贷体系的有效补充。

      2. 加强合规管理,高度重视信息保护和合法催收

      未来,监管层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是必然趋势。因此,对于开展助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合作机构而言,加强合规管理,及时跟踪《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的制定动态,应前瞻性地做好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的预案,确保助贷业务中的个人信息征集处理使用合规;同时在贷后催收中,要合法合规、方式得当。

      3. 聚焦科技赋能,充分发挥助贷业务的比较优势

       相比传统信贷业务而言,助贷的主要优势是能够利用场景、数据和信息科技,提升获客、风控、反欺诈、运营、贷后管理等的效率。助贷业务的发展必须回归本源和强化科技赋能,通过不断提升金融科技的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来提升助贷业务的比较优势。

     (二)监管政策建议

      为推动助贷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助贷业务实施监管是必要的、合理的,但现有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需要统筹兼顾,下一步的助贷业务监管需要明确监管取向,统一监管规则,守住监管底线。

     1.明确监管取向,实现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并重

      助贷业务有效填补了银行业金融服务不能满足融资需求的空白领域,补齐了传统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触达短板,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助贷业务监管政策的取向不应 “一刀切”的禁止取缔,而是根据助贷业务的实质内涵,制定适应性的监管规则,鼓励负责任的金融创新;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助贷业务近年来的异化和风险,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有效治理业务乱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 加强监管协调,实现监管政策和责任权限的统一

      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在制定各自的监管政策时,应明确统一的监管标准,加强政策协调,避免政策不一致造成监管效率低下和监管套利,特别是要避免政出多门甚至政策冲突的现象。另一方面,应明确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的责任边界,中央监管部门必须明确对助贷业务的监管态度和监管责任,在此基础上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共识和合力。

     3. 注重刚柔并济,实现刚性底线和柔性边界的协调

 

      一方面,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在改善金融服务质效的同时,也有着新的风险传染、逆周期性和系统性风险属性(朱太辉和陈璐,2016),助贷业务监管实施应划定刚性法规底线,把牢合规准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另一方面,《金融科技( 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 部署要求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助贷业务作为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典型代表,其监管实施也应设置柔性管理边界,为业务和行业预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 为促进刚性底线和柔性边界的协调统一,可探索推出相应的监管沙盒。(来源: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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