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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P2P的态度 网络借贷模式日渐式微

      过去几年,针对网贷平台的监管一直在持续进行,监管层下发一系列文件对平台提出整改要求,原计划2018年6月底对符合要求的平台进行备案,但实际上,截至目前,没有一家网贷平台获得备案,且延期后并没有给出新的时间表。监管部门一方面要求网贷平台在备案前不增加规模;另一方面引导小型平台主动退出。

  根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降至864家,整体贷款余额降至6871.2亿元,下降趋势仍在持续。作为行业龙头的陆金所表示将退出P2P行业,这可能是监管层向行业传递的一个信号,表明监管部门给网贷平台备案的希望日渐渺茫,未来P2P平台网贷备案或难实现。

  为什么监管对P2P的态度在最近几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言以蔽之,就是网络借贷模式日渐式微

   P2P模式的初衷是实现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利用互联网技术降低融资活动的交易成本,提高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率,满足普惠金融的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P2P模式有明显的缺陷,尤其在经济下行周期中,个人投资者风险难以分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平台方不能设立资金池、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每一笔交易需要一一对应,即使平台方对投资者投资每个项目的金额设定上限,如果该项目发生兑付问题,投资者的风险仍然不能得到有效分散。其次,网贷平台只承担信息中介作用,不承担信用中介作用,不能为平台上的项目兜底,个别风险事件发生后容易造成投资人信心的大面积崩塌,形成流动性风险。最后,从海外网贷平台发展的经验来看,资金端也有机构化的趋势。在经济景气的情况下,投资者能在网点平台上获取较高的回报,但经济下行周期中,个人投资者无法对风险进行有效分散,或将面临严重损失。

  早在7月初,互联网金融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了网络信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了网贷专项整治的时间表,并且把三季度整治工作的重点放在继续严格落实降机构数量、降行业规模、降涉及人数的“三降”要求。利用合规检查、多方监测系统分析核验等手段对机构进行穿透式核查,加大良性退出力度。四季度将逐一对在线运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根据7月6日会议,随着网贷平台备案的再度延期,监管思维转换为“监管试点”,并且提出三季度严格执行“三降”要求,合规检查进展快的地区要开启“回头看”,因此,退出和转型将是P2P行业的重点。

  在此之前,P2P网贷的市场反应也大不如前,包括P2P网贷行业成交量、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走势、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等多项关键数据均呈现下跌趋势,行业发展收缩之势由此可见一斑。这与P2P行业近年来的发展形势基本吻合。近几年,P2P行业发生了一系列提现困难、跑路、暴雷等恶性事件,极大地降低了客户的信任感,客户信任感的缺失使P2P平台融资端面临较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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