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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逃废债公告网(P2P平台“懒财主”案资金开始清退,相关受害人抓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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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2P平台“懒财主”案资金清退的消息,有了新进展。

8月9日,成都高新法院公布了该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的公告,法院提到,依据(2018)川01刑终727号刑事判决,该院于2022年1月24日恢复执行向被执行人谭某勇、杨某波追缴违法所得并发还集资参与人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因涉及集资参与人近万余人,且分布于全国各地,为保障各集资参与人的利益,节约司法资源,便于各集资参与人及时领取案款,法院已委托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开发微信小程序“退赔通”对本院执行到位案款进行分配处理。

退赔相关步骤:

1、微信搜索小程序“退赔通”,进入“西启睿达退赔通微信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并根据提示,点击确定同意书,并在登录界面输入被害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3、登录成功后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据材料进行退赔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公告公示期为60天,受害人需在公示期内进行申报,超期未通过“西启睿达退赔通”申报领款造成的损失由受害人本人承担。

此前,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人通过“懒财主”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逾7亿元,已归还4.8亿元,投资者实际损失2.3亿元,涉及9723人次。

一则“清退公告”背后的非吸案

据一份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27日,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懒财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法院认定,被告人谭某勇、杨某波伙同他人,通过互联网、QQ、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面向社会宣传“懒活期”“懒定制”“懒定期”等项目,并承诺7%-13%不等的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世纪汇通公司经营期间,其推出的“懒财主”平台实际由成都壹号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金服公司)运营。壹号金服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钟某林。被告人谭某勇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参与管理公司所有日常事务,被告人杨某波主要负责互联网的运营及宣传。

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逾7亿,被告人谭某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杨某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另据一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载明,成都高新法院于2018年5月9日作出(2018)川0191刑初216号刑事判决后,原审被告人谭某勇、杨某波不服,提出上诉。成都中院受理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上诉人谭某勇、杨某波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二上诉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且在案证据足以证实谭某勇、杨某波伙同他人,以世纪汇通公司名义通过“懒财主”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但对违法所得及查扣资产处置的表述不当,应予改判。

成都中院二审维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川0191刑初216号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一、被告人谭某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杨某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即: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继续追缴,返还投资人。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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