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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流程及条件(办理信用贷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原标题:办理信用贷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信贷业务作为贷款行业中的一种,自然也非常受到大家的重视,今天小兔就来给大家分享下办理信用贷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信用贷款:广义的信贷指一切以实现承诺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包括存款、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活动;狭义的信贷专指银行的信用业务活动,包括银行与客户往来发生的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

信贷业务:

1、按用信对象可以分为法人客户(对公客户)类信贷业务和自然人客户(个人客户)类信贷业务。

2、按期限可分为短期信贷业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中期信贷业务,期限在1年至5年之间(含5年)和长期信贷业务和长期信贷业务,期限在5年以上。

3、按是否提供担保可分为信用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和担保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

(1)信用贷款:基于借款人的信用发放的贷款

(2)保证贷款:保证人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银行提供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注: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

①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由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3)抵押贷款:抵押人不转移对其所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注: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有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③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④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质押贷款—出质人将其拥有的动产或权利移交银行占有,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以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常见的可以质押的有:汇票、存款单、仓单、提货单、股权、应收帐款等。

注:

①抵押及质押要按规定办理抵押及质押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银行的债权得不到优先受偿。

②在办理抵押或质押时要注意的三个问题:抵质押物产权是否清晰、是否足值、是否易于变现。

③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与抵押的不同在于对财产是否转移占有。抵押物的权属是清晰的,是抵押人所有并可以支配的,抵押物的权属不发生变化;同时没有银行的同意,是不可以变卖和出租的,而且抵押物是易于变现的。

4、按会计核算的归属划分,表内信贷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商业汇票贴现等;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商业汇票的承兑、保证、信用证等。

常见的信贷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贷款。

3、房地产开发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的一种,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屋建造、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贷款。

4、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在辖区内购买、建造各类住房的个人贷款

5、汽车消费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个人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6、其他消费贷款:银行对借款人除住房及汽车外的其他大额消费而发放的个人贷款。

7、银行承兑汇票:指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8、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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