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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常态化打击场外配资多地证监局曝光19个平台

近期监管部门曝光的部分非法资金配置平台名单

监管机构对场外资金保持较高压力。 上周,深圳、四川、天津、河南等地证监局相继曝光了场外配资​​机构名单,共涉及19家平台。 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提醒投资者,场外配资活动存在多重风险。 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资金配置,避免违法财产侵权。

监管层常态化打击场外资金

深圳证监局网站近日公布了深圳辖区第十三批不具备合法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机构名单。 深圳市通顺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西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信达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被曝不具备合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 深圳证监局表示,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通过网站或手机APP等方式,诱导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活动钱程无忧配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以及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诱导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活动。 从事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

5月31日,四川证监局公布了2021年第三批辖内不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机构名单。网站资金划拨业务违规。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5月14日,四川证监局刚刚公布了第二批不具备证券期货经营资格的机构名单,成都瑞奇成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被涉嫌违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 、场外配资等业务。

此外,5月28日,天津证监局曝光了一家名为“真牛所”的违规场外资金配置平台。 河南省郑州市的智盛操盘手、易融速配、河南省郑州市的趋势管家、鼎泽基金等7家平台被曝光。

此前,在北京证监局发布的第七批北京市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名单中,也有出资机构,包括水木润泽(北京)的期货出资平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拓创盈(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豚锐投资投资平台、北京恒业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浩奋投资等。

记者了解到,随着市场交投活跃,近期场外资金有回升迹象。 一些不法机构、个人和网络平台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撒网”电话留言等方式招揽客户,声称可以为投资者提供1至10倍的高杠杆资金用于炒股。

对此,监管层保持高压态势,将非法场外资金打击常态化。 今年4月30日,证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重庆“撮合网”等十起场外资金配置犯罪典型案例。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场外资金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场外资金配置违法犯罪案件,切实保护投资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配股存在多重风险

多家证监局表示,“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不能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提醒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合法渠道,​​自觉远离和抵制市场。 违规对外划拨资金。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一旦参与场外配资等违法行为,自身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并可能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

据了解,场外配资活动背后存在巨大风险。 一是高杠杆风险。 有市场人士测算,假设场外配资杠杆以1:5的比例操作,如果买入个股,跌幅只要达到5%。 触及警戒线,跌停则强行平仓; 二是下单风险。 场外配资交易过程至少要经过配资系统、交易系统、委托交易系统三个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不可靠。 、指令丢失、交易错误等情况时有发生,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是手续费欺诈风险,擅自提高交易手续费率也是基金公司常用的手段之一; 四是虚拟磁盘欺诈风险。 该软件模拟沪深股市交易指令进行赌博诈骗。 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实际上并没有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进入沪深证券交易所,配售公司也没有实际使用客户资金进行股票投资,而是进入了个人账户。 之后,转账或提取现金,据为己有; 第五钱程无忧配资有限公司,存在失联逃跑的风险。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定,以及刑法第225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非持证机构经营资金配置业务,涉嫌犯罪此外,还有一些机构和平台以场外配资名义进行诈骗,类似的诈骗案件在过去几年频频出现。

徐峰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场外资金配售合同效力的规定,除获得取得许可的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融资融券资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一)的规定,认定为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与投资者的场外配资合同。 此外,会议纪要还明确了合同无效的责任问题。 “一旦进入场外配资领域,投资者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非法配资主要针对出资人,投资人对出资人相对友好。” “ 许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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