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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控股或参股成立消费金融公司

      当前已有招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十余家银行控股或参股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里占有绝对比重。
 
     银行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借助消费金融子公司实现差异化经营,通过拓展蓝领、城镇低收入人群等传统信贷业务难以覆盖的长尾客群,进一步在细分领域开发消费新场景并嵌入金融服务;二是加深股东合作以实现资源互补,进而获取场景、客群、风控等核心竞争力,例如招联消费金融通过整合中国联通和招商银行两大股东资源来扩充获客渠道、获得数据共享优势;三是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防止投资者对过高不良贷款率的担忧,同时有助于体现独立价值,获得估值重视。
 
      此外,对于成都银行、南京银行等城商行来说,成立消费金融子公司有助于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经营。随着商业银行对消费金融公司更深层次的介入,有望打破商业银行在合规经营上相对保守的局面,或从整体上改变消费信贷市场上的供应结构。
 
      除了传统银行之外,新兴的民营银行也加快了消费金融领域布局。例如微众银行依托大股东腾讯在互联网技术、科技平台、用户基础和数据获取等方面的天然优势,相继推出“微粒贷”、“微路贷”、“微车贷”等多款明星产品。其中,“微粒贷”主要面向微信、手机QQ用户,采用邀请制定向发放个人小额信贷。微众银行2017年报显示,该行已经累计向1200万人放贷8700亿元。一举超过了宁波银行等多家深耕消费领域数年的传统银行,并延续快速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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