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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范一:支付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

     11月28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八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支付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治,且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比如一些新型的平台主体不断涌现,一些境外机构或者平台从事无证经营,给查处工作增加不小的难度。 
  
     范一飞表示,支付清算司要持续组织专项整治,对照当前无证机构发展势头,加大精准打击力度。支付清算协会要继续探索在线监测无证机构的方式方法,尽快取得成效,探索推动跨行支付清算数据的综合利用和支付行为监测分析,为政府数字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他还表示,近年来个别大型支付机构凭借C端客户优势和补贴措施,以低价竞争手段抢夺高净值客户,严重扭曲正常市场秩序,无需满足信用卡风险管理要求,用交叉性金融产品挤占传统产品。同时,客户侧和商业侧业务互相强化,这些模式下,不仅支付交易真实性和透明度难以保证,也增加商户成本和市场集中度,不利于公平竞争和产业长久健康发展。 

      支付业务与风险相伴而随。下一步,严监管将如何保障支付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范一飞表示,首先,从严、从重打击无证机构。无证经营是影响支付产业健康发展的顽疾,要从支付业务全流程、全链条的角度探索打击方法,及时总结金融科技的做法,加快监管步伐,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打造监管利器,实时在线检测无证机构。要加快收单外包机构的直接备案管理,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收单市场。
 
      第二,规范创新,严控交叉风险。他强调,特别要警惕围绕支付业务大搞金融产品的嵌套、避免杠杆率持续攀升、风险跨市场传染、底层资产无法穿透、资金流向无人知晓、风险资产规模无法统计、风险因素持续累计等重大风险隐患。
 
      “我们将重点检查银行卡收单情况和开立使用情况,并会同监管部门完善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规则。”范一飞称。
 
       第三,着力狠抓监管制度落实。范一飞表示,今后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广而告之。要把落实好账户实名制作为当前监管制度的重中之重。
 
      “落实实名制,是从事金融业务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在这方面对银行和支付监管的要求是一视同仁的。”范一飞表示,支付机构没有网点柜台,如何有效落实还需协同推进。特别是随着B端客户规模不断扩大,亟待加强客户识别,要运用好已有的个人身份信息、核查系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等核验渠道,不断探索完善客户识别手段和机制。
 
      第四,要切实防范电子结算风险。他表示,要严禁通过虚构交易、虚构商户等形式开展业务挪用资金。对于性质恶劣、主观故意挪用款项的支付机构严惩不贷。
 
      第五,全力保障清算系统运行。范一飞指出,要对照国际先进金融市场原则,检查自身发展和清算系统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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