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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连续5年“现身”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缺席

     互联网金融连续5年“现身”政府工作报告

      互联网金融近年来一直是两会关注的焦点。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自2014年起至2018年,互联网金融连续5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

      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回顾2014年工作时提到“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展望2015年工作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措辞变化折射行业监管动态

       不难看出,五次不同阐述表明了政府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态度在转变。顺着每年不同的措辞,也可以摸出监管变化的脉络。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之初,作为普惠金融的创新模式,获得了政策上的支持与鼓励,带动行业在2014年进入红利期。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监管的缺失使得行业风险不断暴露。因此,行业在2015年拉开了监管大幕,该年7月18日,央行、财政部等十大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定了纲领性的指导措施,在运作模式、资金托管等方面均明确了要求。同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世,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防范风险积累,整顿规范金融秩序,2016年4月份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分类专项整治。同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17年,政府提出警惕风险。这一年,央行、银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了P2P网贷、现金贷、ICO等业态的强监管规定,对违法、违规业务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同时,网贷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正式形成。

       在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要求下,2018年全国各地开始陆续按照《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发布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积极开展整改验收工作。该年8月份,又先后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加速网贷合规备案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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