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
推荐平台

失信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表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2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惩戒措施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领导成员为失信单位或个人的, 不得参加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

     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 第五部分第一条: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其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直接作用于各   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


    2.《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十)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 彰,已经取得荣 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 誉称号的予以 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 撤销。 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 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 用事业特许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 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信用帝 » 失信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表

福州贷款找我们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