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
推荐平台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

      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持卡人合理消费,即日起建行加强相关交易管控,具体如下:
  1.建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MCC)为1520、1771、7013,或北上广深等重点地区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2.建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
  3.建行信用卡在境内物业、分时用房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半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4.建行信用卡在境内人身保险类商户的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5.建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境内烟草经营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使用我行信用卡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建行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不会受到影响,并可享受建行提供的各种优惠活动,积分兑换等福利。
       如使用建行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交易,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建行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停卡、终止分期等相关措施。为保证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务必保留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以便及时核实。

       信用卡申请使用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信用帝 »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

福州贷款找我们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