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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调查情况介绍

      接受良好教育的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石。为准确把握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及金融消费者教育领域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评估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进一步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于2013年和2015年针对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进行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抽样性试点调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消保局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16年1月11日下发《关于建立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试 行)的通知》(银办发〔2016〕8号),正式建立了消费者 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2017年开始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 位(除港澳台地区)每两年全面开展一次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

     2018年,消保局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完善,对部分题目进行了新增、修改和删除,并于2019年第二次在全国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调查从消费者态度、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知识和消费者技能等多个角度综合综合分析当前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情况。另一方面根据影响金融素养的主要因素,从受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职业状态、年龄、户口所在地等多个维度对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进行考察,并与2017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从调查的主要内容看,此项调查涵盖了金融产品认知与选择、财务规划、储蓄与物价、银行卡管理、反假货币、贷 款常识、信用管理、投资理财、保险知识、金融教育和消费者基本情况等十一部分内容。

从调查样本的分布看,此项调查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地区)全面开展,在各调查省份选择省会(首 府)城市市区、地级市市区和县三个层面随机抽取600名金 融消费者,在各直辖市选择具有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性的区/  县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全国共18600个样本。

      从调查的实施方案看,消保局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分支机构统一实施。选择金融机构网点作为调查点,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等。
从调查方式看,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完成,部分地区在金融机构网点(包括部分支付机构)采用电子调查方式。除 个别地区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外,大部分金融消费者是在调查网点现场填写调查问卷,调查点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派出调查人员至调查点,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现场讲解和指 导,帮助金融消费者完成调查问卷。

      消保局于2019年4月组织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发放了 调查问卷,于5月10日前全部收回。本次问卷调查反映了当 前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的整体状况以及2017年以来消费者 金融素养水平的变化,也是人民银行在接下来的两年内统筹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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