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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助贷机构的合作模式已经比较成熟

       近些年,银行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是监管打击的重点领域。
 
  目前助贷机构种类较多,一是各种流量巨头,它们手握巨大的流量和用户;二是一般的贷款超市和网贷机构,因为网贷机构本身有很多用户量;三是资金方;四是金融科技公司。

     银行和助贷机构的合作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一是助贷机构为银行提供用户,它们有流量、有用户,然后将贷款用户提供给银行进行贷款;二是金融科技机构为银行做一些技术服务,比如贷前审查、贷后跟踪及催收等;三是联合贷款,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助贷,即银行提供资金,助贷机构用一个担保公司或者其他模式进行保底担保。
 
  此前,《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对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而言,贷款分很多步骤,比如贷前审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等各个步骤。即使贷前审查还分资料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检查等,银行只是将其中一部分外包出去,这个是可以的。
 
  “监管规定主要针对过去一些银行,比如系统中有100万个客户,它把客户数据全部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风险模型进行验证,银行自身没有任何风控管理或者说风险控制的能力或者措施,这就相当于把核心风控能力外包给了第三方机构,这是监管明确不允许的。但是,银行自身有风控模型,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的风险模型或者数据来辅助银行进行客户的验证和风险管理,这是允许的”。
 
  不过,在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助贷机构也需要承担一定风险,若客户通过助贷机构在银行成功贷款,后续逾期或违约,银行都会要求助贷机构负责,助贷机构需要偿还违约贷款。
 
  “如果客户有小贷、逾期这些征信记录,我们也可以帮你和银行沟通,只要你的基本条件符合,比如有按揭房,其他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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