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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出现哪些严重信用风险

央行宣布,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从即日起接管一年。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宣布,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至2020年5月23日止。接管后,包商银行个人理财各项业务不受影响,原有合同继续执行,无需重签。
 
接管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组建,由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担任组长,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副局长李国荣任副组长。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昨天也解释了包商银行交由中国建设银行托管的原因,是为了“保障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各项业务不受影响”。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综合实力强,经营管理规范,网点和客户服务体系完善,有利于保障包商银行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持续运营。
 
分析师认为是一个个案
 
彭博社引述华泰证券驻香港首席金融分析师陈姝瑾表示:“这是一个罕见的动作,由于缺少细节,很难说包商银行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但我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个案,其他银行目前可能不需要太担心。”她补充,包商银行的财务状况似乎没有大的问题,这意味着问题可能来自股东方面。
 
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直接接管金融机构的情况极为罕见。2018年2月,中国保监会曾对安邦保险集团实施接管,当时安邦保险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涉嫌犯罪遭调查。接管期为一年,银保监会今年2月宣布,将对安邦保险的接管期限延长一年。
 
中国央行和银保监会拥有多种政策工具和手段来处置金融风险,如央行可以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手段,对商业银行予以流动性支持。
 
实施接管显然是一种更为严厉的手段,显示金融机构可能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令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取代金融机构原有的股东和管理层,行使经营管理权。中国央行在公告中,并未提供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的进一步细节。
 
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根据年报,2016年末,资产总额4316亿元(人民币,下同,860亿新元),净利润为42亿元,存款余额193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65亿元。次后针对2017年年报则称,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股东股权可能发生变动,故暂不披露2017年度报告。
 
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包头、赤峰等地和浙江宁波、广东深圳等地设立了18家分行、291个营业网点(含社区、小微支行),员工8000多人。
 
此外,包商银行发起设立了包银消费金融公司,设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及设立了北京昌平、天津津南、吉林九台等29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
 
彭博汇总数据并显示,在银行间市场上包商银行目前存续同业存单(NCD)和各类债券规模约7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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