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备全然行为潜能潜能的民营企业法人,年纪在18(含)–60十八岁(不含)间。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住户为银行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全境定居满两年并有一般来说住所和业余。
2. 具备不合法有效率的身份断定、户口断定(或有效率定居断定)及已登记断定;
3. 银行借款人具备不合法的经营方式资格证书,能提供更多子代经济虚拟注册登记、合资经营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或是经济虚拟注册登记;
4. 具备平衡的总收入作者和按期本息偿还债务银行贷款本金的潜能;
5. 具备较好的信用风险历史记录和借款人意向,银行借款人或其经营方式虚拟在建行或其它已判明的商业银行无不当信用风险历史记录;
6. 能提供更多银行借款人普遍认可的不合法、有效率、可信的银行贷款借款;
7. 银行借款人在建行开户对个人清算帐户;
8. 建行明确规定的其它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