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纸制偿债法,即即将到期纸制偿还债务商业银行贷款本金,仅适用于于商业银行贷款时限3个月(含)以内的商家小额商业银行贷款和4个月(含)以内的贫困户小额商业银行贷款;
2、超额本金本金安全,即商业银行贷款期内每星期以成正比的数额偿还债务商业银行贷款本金;
3、前期超额本金本金安全,即商业银行贷款过渡期内只偿还债务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少于过渡期后依照超额本金本金安全偿还债务商业银行贷款。
对商家小额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过渡期最久为4个月;对贫困户小额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过渡期最久为10个月,省支行应依照林业制造周期性或周转情形,在最久过渡期内科学合理确认该地商业银行贷款最久过渡期。
附注:以内借款人形式依照沿海地区略有不同,具体内容请进行咨询该地钓樟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