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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疫情对企业有多大影响?上海法院这本白皮书分析了2020年以来相关案件)

昨天(15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系列审判白皮书,其中包括《2020-2022上半年涉疫情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涉疫情商事合同纠纷收案量持续增长,传统行业及小微企业受冲击较大。

中小型企业为涉诉主体

白皮书指出,涉疫情商事合同纠纷不是一个专门案由,法官以“疫情”“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关键词检索已审结商事案件,发现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上海二中院共审结涉疫情商事合同案件97件,其中一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95件,特别程序案件1件。需要注意的是,白皮书所指的涉疫情商事合同纠纷中,不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传统行业受疫情影响更加严重,涉诉的173家公司中,61家是制造业企业,25家是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2家是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从诉讼标的额来看,中小企业是涉诉主体。在97起案件中,超过一半的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500万元以上的案件只有12件。

白皮书分析,制造业生产受到生产场地、交通运输、员工数量等因素限制,在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下,产能下降,导致无法按期生产产品或发货,致使违约涉诉。由于人员流动受限、消费频次下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收入变得不稳定,但仍要承担人工、租金、采购等成本,经营困难。中小企业数量多,在疫情冲击下资金链断裂风险更大。

约7成原告希望解除合同

除去1起特别程序案件,剩下的96起涉疫情商事合同纠纷案中,有69起案件的原告以疫情导致一方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可见多数企业希望借此脱离涉疫情纠纷带来的经营困境。

由于疫情防控措施带来的限制,合同履行中的磋商高度依赖线上交流,邮件往来,微信、QQ聊天记录截图成为此类案件中的主要证据形式。97起案件中,有超八成当事人提供了图片、照片、音视频等电子证据。不过,不少案件当事人缺乏收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在微信、QQ上讨论合同内容时过于口语化、碎片化,部分内容为语音形式,截图时需转化为文字,但存在偏差,也影响了证据效力。

白皮书指出,中小企业要适应线上交易模式,熟悉在线磋商、缔结合同流程,同时要特别注意保留微信、QQ等载明关键信息的电子证据,掌握线上提交证据技能,应对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及诉讼风险。

疫情不等于不可抗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97起案件中,有63起案件当事人认为,疫情或防疫措施构成不可抗力。但是,法院最终仅认定4起案件中存在不可抗力,占比极小。

白皮书指出,疫情及相应防疫措施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有一套严格的审查规则。比如,如果延迟履行合同在先,疫情发生在后,那就不可适用不可抗力。无法被合同主体预见是不可抗力的必要构成要件,疫情已经发生后,各方必然会注意到疫情和防疫措施可能产生的影响,此时缔结的合同,也很难符合“不可预见”这一条件。此外,不可抗力应该是“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合同主体能找到其他替代方案,但因成本增加等原因不愿去做,那么也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疫情属于不可抗拒的公共卫生事件,对市场各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产生较大影响。白皮书最后建议,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各主体应积极沟通、协商和解、共担风险,争取和平化解矛盾纠纷。矛盾难以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机构进行协调。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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