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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

      3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的公告,确定了今年八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

      1.无证经营支付清算业务行为(违反规定);2.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犯罪行为);3.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犯罪行为);4.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行为(违反规定);5.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违反规定);6.扰乱支付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违反规定);7.支付敏感信息泄露、参与伪卡欺诈等行为(犯罪行为);8.非法改装、恶意篡改终端信息等行为(违反规定)。

八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

     对比2019年的7项重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新增第3项“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以及第5项“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而去年的“套码、切机等违规行为”没出现在今年的重点举报事项类目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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