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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管理,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提案

背景

近年来,北京市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网络借贷(P2P)风险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首都安全的高度,扎实推进网络借贷(P2P)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现了全市网络借贷(P2P)风险情况总体平稳的目标。但是当前全市防范网络借贷风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台盟北京市委员会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管理,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提案。

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网贷平台监管执法依据不足。作为网贷平台的监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尚不属于行政法规,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文件针对网贷平台的资格认定、关联担保、风控标准、资金托管标准等诸多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

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整治过程中,针对网贷平台提出“合规”要求,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和授权,只能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形式进行监管,不仅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监管手段也严重不足,无法有效进行执法,存在面临平台企业反诉的风险。

二是针对网络借贷平台资金及相关人员的监管、惩戒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由于缺乏对网络借贷平台相关责任人及资金的强制监管权力,无法有效防止风险的发生。如今年最大的问题平台银豆网实际控制人在逃往新加坡之前,向10多个个人账户转移大量资金,导致“爆雷”后投资人止损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需要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反洗钱系统建立联动机制。

同时,网贷平台借款人借机逃废债,某些个别上市公司也公然不履行合同,造成本来稳健的平台突然变得脆弱,破坏了社会诚信基础。

此外,借款人散布在全国各地,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及地方监管能力的不足,使得逃废债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加剧了风险的严重程度。

三是区级金融监管部门的防风险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网络借贷等多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区级金融监管部门面对庞大复杂的新型监管对象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存在监管资源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尤其是区级金融监管部门人员少、防范风险责任多、专业能力不足,无法有效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防范网络借贷风险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建议市相关部门积极向中央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尽快出台针对网贷平台发展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网贷平台资格认定、关联担保、风控标准、资金托管标准等各个方面的标准,引导网贷平台规范发展。

同时,明确网贷平台相关领域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部门在网贷平台的职责、权利和执法权力等,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效执法,防范网贷平台风险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议北京市先行先试,尽快制定有关网贷平台的地方性法规,有效规范辖区内网贷平台的发展,为北京防范网络借贷风险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借贷平台资金及相关人员的监管、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的网络借贷环境

一是加快建设防控资金转移机制,建立起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反洗钱系统的联动机制,加强对网贷平台资金的有效监管,及时管控网络借贷风险,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快针对逃废债的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切实将借款人和平台的利益真正捆绑在一起。

进一步加强区级金融监管部门防风险能力建设,增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区级金融监管部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区级金融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招聘金融、经济、法律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并开展系统性、专业性培训,打造专业化、综合性人才队伍,增强网贷平台的监管力量。

二是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来开展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排查摸清网络借贷总体情况,加强数据采集和舆情分析,及时预警风险。三是试点和推广第三方专业服务。通过购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提高网络借贷风险监管水平。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答复

台盟北京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管理,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北京银保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为规范网络借贷发展,扭转部分网络借贷偏离正确创新方向,遏制网络借贷风险事件高发频发势头,自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北京市稳步推进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提案内容,我们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一致认为贵党派所提的提案符合网贷行业实际,内容客观,问题剖析到位,建议中肯,切中要害。

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已多次向中央部门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并结合北京实际正在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在网络借贷平台资金及相关人员监管、惩戒方面,我们已与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建立了网络借贷资金管控机制及反洗钱查询机制,同时已向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报送多批逃废债名单,推动将其纳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在区级金融监管部门防风险能力建设方面,我们已指导并推动城六区成立专场专班,其他区成立专班,由区委政法委、区金融办双牵头,发挥多部门协同防范风险的优势,同时持续加强对区级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区级金融监管能力。

一、积极建言献策,建立工作框架,做好工作指导

积极向中央部门建言献策,结合北京实际探索建立北京网络借贷监管规定

2016年,银保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络借贷的定义、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已明确了网络借贷的禁止性行为、风控标准、监管部门等。但《暂行办法》只为部门规章,法律位阶太低,无法授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权,因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无法有效落实网络借贷监管规定。

为此,在全国专项整治办、P2P网贷专项整治办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局多次建议推动网络借贷立法工作,加强对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同时赋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权。2018年,根据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本市正在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有法可依。

建立“五位一体”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框架,实现挂图作战

在市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率先建立了“五位一体”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框架。

一是及早发现,强化源头管控;

二是打早打小,坚决制止新增平台;

三是存量整治,实现“三降”目标;

四是应急处置,快速响应,确保信访维稳一盘棋;五是刑事打击,建立行刑联动机制,坚决整治金融乱象。

按照这五个阶段的工作框架,挂图作战,紧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两大任务,形成领导挂帅、市区协同、上下联动、多方合作的工作新格局。

督促各区履行第一责任,全面加强工作指导力度

一是业务指导。制定《网贷信访投诉答复口径及工作要求》《P2P网络借贷出险机构处置指引》《P2P网络借贷未出险机构良性退出工作指引》等,指导各区做好风险化解、处置、信访维稳工作等。

二是政策指导。制定《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北京实际,细化政策内容,指导各区开展整治工作。三是创新指导。指导并推动各区试点“金融机构参与推动P2P网贷三降”、“网贷风险化解处置引入法律帮助”、“通过互联网手段限制P2P网贷业务扩张”等工作,防控金融风险。

二、集中力量,稳扎稳打,扎实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资金监控及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一是加强资金监控。我局与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建立了网络借贷资金管控机制及反洗钱查询机制,对我市重点高风险网贷平台账户进行适当管控,并通过反洗钱系统核实确认高风险网贷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汇总恶意逃废债人名名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推动将其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并纳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

建立工作专班机制,市区形成合力

在市领导的亲自指挥下,围绕“策、稳、控、处”4个方面,市级成立了统筹协调、区域防控、政策支持、接访维稳、宣传监测、案件应急处置等6个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同机制、防止关键人员出逃、防止资金转移、遏制借款人逃废债、启动境外追逃、建立首访负责制、倡导良性退出、建立标准化应对处置工作方案等8项工作机制。同时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金融风险应对及处置专场专班的函》和《关于加强专场专班相关配备的函》,指导并推动各区成立专班,专人专场办公,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金融风险,落实属地责任,将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吸附在当地。

加强对各区干部的培训,提高各区金融监管水平

2018年10月9日-10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P2P网贷机构部署暨培训会,本次培训会对检查标准、检查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逐一培训,并分享了现场检查经验,有助于提高各区金融干部的专业能力。同时我局已连续9年举办了约250余期金融大讲堂,培训金融系统机关干部和相关企业机构人员约2万余人次。

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建立健全网贷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一是完成P2P网贷机构实时运营数据接入。为及时掌握P2P网贷机构业务运营情况,解决前期数据报送滞后及无法核实数据真实性等问题,2018年10月,我们与国家应急中心开展合作,在我市试点实时交易数据接入工作,试点情况较好。2019年3月,根据中央规定,要求辖区所有在营网贷机构接入实时运营数据。截至2019年7月10日,我市114家机构已完成全部数据接入。北京地区P2P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接入情况整体良好。

二是建立健全P2P网贷机构风险档案监测体系。按照本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会商会相关精神,会同各区金融办,按照“一企一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辖内P2P网贷机构风险档案监测体系,及时更新档案数据,并不断完善优化风险档案管理系统,为进一步摸清P2P网贷机构风险底数,为后续工作提供综合研判依据提供助力。

三是升级完善“金管通”系统各项功能,督促各区及时准确催报机构填报有关数据。依托“金管通”系统对全市10亿元以上规模的网贷平台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重点筛查增长趋势明显的平台,将有关情况每周形成《关于本市10亿元规模以上网贷平台有关情况的通报》下发各区,提示有关风险。每日维护北京市全量网贷机构情况一览表,及时更新机构状态、“三查情况”、经营数据、司法信息等网贷核心信息,为各部门提供精准及时的数据支持,奠定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的坚实基础。

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高质量完成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部署,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开展统一培训、建立统一系统等,统筹开展合规检查(即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

一是机构自查。2018年10月15日完成P2P网贷机构自查工作,提交完整自查资料的机构275家。

二是自律检查。2018年10月-12月,我局委托并指导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提交自查资料的机构开展自律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完成P2P网贷机构自律检查,协会通过综合评判推荐机构进入行政核查。

三是行政核查。2019年3月-6月,各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行政核查工作。截至2019年7月,除已同意退出和已立案的机构,我市已完成全部P2P网贷机构的行政核查现场检查工作。

目前“三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底数已基本摸清,待政策进一步明晰后明确最后走向。

积极落实“三降”要求并稳妥推进P2P网贷机构良性退出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要求及本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会商会上关于落实“三降”工作的会议精神,会同各区政府建立工作机制,每周将网贷平台“三降”情况通报各区,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市高风险网贷平台“三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同时,为推动“三降”工作顺利进行,起草《金融手段推动“三降”工作指引》和《互联网手段推动“三降”工作指引》,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各区参照执行。

二是按照全国整治办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以及本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会商会相关部署,积极推动各区加强对辖区内相关平台进行约谈劝诫,指导其主动清退并做好良性退出相关准备工作。研究起草了《P2P网络借贷未出险机构良性退出工作指引》,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并下发各区参照执行。

着力开展消费者保护相关工作

一是会同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金融广告治理合作备忘录》,加强金融市场广告秩序整治;会同人行营管部联合签订《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合作备忘录》,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二是积极协调各区金融办、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社区服务组织,推动北京社区投资者保护体系暨蜜蜂行动方案落地执行。做好北京投资者保护教育示范基地的选址、建设,积极开展金融安全知识系列讲座及宣传展示活动,以扩大投资者教育的覆盖范围。

三是牵头市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首都工作实际,在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学校、进社区,宣传金融广告知识、反假人民币知识、理财知识、防范非法集资和预防电信诈骗等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引导其理性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结合中央政策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继续做好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网络借贷风险。

根据中央安排开展分类处置,积极参与制定并落实网络借贷监管最新政策

一是我局将会同北京银保监局继续推动各区出具P2P网贷机构检查结论,并统筹做好分类处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继续指导各区做好不合格机构的退出等风险处置工作。

二是我局将会同北京银保监局持续跟进中央部门对P2P网贷机构监管的最新政策,结合北京市P2P网贷行业实际研提政策建议,积极参与中央部门后续的监管法规制定。待中央部门政策规定出台后,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市相关落实办法。

稳步推动网络借贷风险化解及处置工作

在本市“五位一体”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框架下,继续使用金融手段、互联网手段推动网贷平台落实“三降”要求,逐步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推动机构稳妥退出。

同时,通过将恶意逃废债人员名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并纳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人才培训及金融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金融科技的应用,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

一是我局将继续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市区金融监管部门干部的专业能力及专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综合性人才队伍,增强网贷平台的监管力量。

二是继续会同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金融办、金融机构及社区开展金融安全宣传、金融广告治理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安全知识、金融风险识别及防范能力。

三是在推动机构实时数据接入数据的基础上,我局将加大金融科技的应用,建设网络借贷风险预警系统,逐步实现对P2P网贷机构运营、合规等情况的实时监测及预警。

同时,继续升级、完善“金管通”系统、风险档案监测体系,切实防范网贷行业风险。

四是我局将继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运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提高网络借贷风险监管水平。

(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协  本期编辑 裴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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