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规范 企业、自然人应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这是自2019年7月央行公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规范的最新进展。会议明确,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且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符合要求的,应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