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
推荐平台

因POS机刷卡套现而引起的纠纷

      近期惠农区法院受理一起因POS机刷信用卡而引起的纠纷。2019年6月8日甲某持其女儿名下的光大银行卡在乙某经营的副食商店刷卡1680元,2019年6月30日甲某发现此卡在2019年6月8日多刷了一笔1680元,7月1日甲某到乙某经营的副食商店核实,乙某给甲某出具了1680元欠条一张,随后乙某报警。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返还现金1680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2019年6月8日19时40分20秒甲某在乙某POS机刷卡1680元,2019年6月8日19时44分20秒甲某在自己的POS机刷卡1680元返现至其农业银行卡,而乙某认为当时甲某在乙某POS机刷卡1680元已给甲某现金1680元,但甲某否认收到现金1680元。

    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甲某否认收到乙某现金1680元,乙某没有出具收到甲某1680元现金的收条,且甲某有乙某出具的欠条为证,故本院判决乙某返还甲某欠款1680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信用帝 » 因POS机刷卡套现而引起的纠纷

福州贷款找我们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