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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第测评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条款与细则:专项临时额度 36期

信用帝根据“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产品条款与细则”整理出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现金分期的核心要素。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现金分期额度、分期期数、分期利率手续费是多少?

一、什么是圆梦金现金分期?中信银行信用卡为优质持卡人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在指定类型商户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则该笔消费即可分期的消费分期服务。

 
二、圆梦金现金分期怎么办理?“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话销售等;“圆梦金”产品自办理成功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

三、圆梦金现金分期额度是多少?

1、“圆梦金”产品实际分期金额包含持卡人①固定额度及②分期专项临时额度(每个账单日重新测评持卡人的资信及用卡情况后更新)。

2、“圆梦金”产品在分期期间,分期金额会占用持卡人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如有)及固定额度,且优先占用分期专项临时额度,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会随着每月还款逐渐减少,并且减少信用额度不大于当月持卡人的还款金额。超出分期专项临时额度部分则占用持卡人固定额度。  

3、圆梦金单笔消费进行分期的起点金额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6档。

四、圆梦金现金分期的期数是多少?“圆梦金”产品的分期期数共设置3期、6期、12期、24期、36期共5种期限选择。

五、圆梦金现金分期是利率手续费是多少?圆梦金手续费为3期(0.75%/每月)、6期(0.75%/每月)、12期(0.75%/每月)、24期(0.75%/每月)、36期(0.75%/每月)。

六、圆梦金现金分期怎么还款?

1、还款本金和手续费:持卡人每期每笔应还本金分摊额等于“圆梦金”产品单笔原始消费金额除以分期期数,每月分期手续费等于“圆梦金”产品单笔原始消费金额乘以月分期手续费率。

2、还款时间:每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将会在还款期内按首期记账日的每月同一日逐期入账(不是到期还款日)。


3、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收剩余未还本金的3%。

4、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若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清当期还款额,将对当期账单的分期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应付利息,还应按月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期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产品条款与细则

若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办理“圆梦金”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与细则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第一条 名词定义 

“圆梦金”产品是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优质持卡人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在指定类型商户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则该笔消费即可分期的消费分期服务。持卡人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申请通过后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类型的商户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

第二条 业务申请

1.“圆梦金”产品仅限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办理。

2.持卡人可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话销售等。

3.卡中心有权依据持卡人申请时的资信状况、用卡情况等决定是否核准该持卡人的申请。

4.持卡人申请的“圆梦金”产品实际分期金额、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以卡中心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5.“圆梦金”产品总可用分期金额包含持卡人固定额度及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其中分期专项临时额度是指根据持卡人申请,卡中心审核后授予持卡人的专门用于其办理分期类业务的一次性临时额度,该额度卡中心将在持卡人每个账单日重新测评持卡人的资信及用卡情况后更新。

第三条 业务办理

1.申请“圆梦金”产品时,持卡人需在卡中心提供的范围内选定信用卡账户及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内容。

2.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且在当日首次使用指定信用卡账户消费前,致电客服或其他官方渠道在卡中心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或关闭“圆梦金”产品,最终结果以卡中心审批为准。卡中心有权根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资信状况等变化而调整持卡人的可分期金额、分期期数及有效期等。

3.起始分期金额为持卡人单笔消费进行分期的起点金额,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6档(以上均为人民币)。凡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持卡人选定的起始分期金额且符合本条款与细则约定条件的消费将自动办理分期,若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或不符合本条款与细则约定的条件,则无法自动办理分期。

4.“圆梦金”产品设置3期、6期、12期、24期、36期等多种分期期数,持卡人可在上述分期期数档位内选择。

5.“圆梦金”产品自办理成功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持卡人可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类型的商户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自动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

6.“圆梦金”产品仅限持卡人本人名下的信用卡账户方可办理。

7. “圆梦金”产品在分期期间,分期金额会占用持卡人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如有)、固定额度,且优先占用分期专项临时额度,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会随着每月还款逐渐减少,并且减少信用额度不大于当月持卡人的还款金额。超出分期专项临时额度部分则占用持卡人固定额度。  

8.“圆梦金”产品仅适用于通过银联渠道交易的人民币消费,且预授权交易、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博彩类等消费以及监管机构和中信银行风险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消费除外。

9.卡中心与持卡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网络、或其他数据电文的形式确认产品办理的要素内容。

10.持卡人不能对已入账的分期金额和分期期数进行更改。对于已分期的消费,不可对应还分期金额再次申请分期。

11.若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出现持卡人账户销户、注销卡片、账户被冻结、超限、账户交易异常、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等情形,将影响“圆梦金”产品的正常消费使用。

12.办理“圆梦金”产品后,已入账的原始消费若发生全额退货,卡中心将自动取消该笔消费分期,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已入账的原始消费若发生部分退货,则该笔消费分期不会取消,依然按原始消费金额的全额自动分期入账,正常计收分期金额和手续费。

13.持卡人使用Samsung Pay、Huawei Pay、Apple Pay等移动支付设备进行消费时,不可使用本产品分期专项临时额度。

第四条 收费标准

1.卡中心以持卡人满足“圆梦金”产品规则的原始消费金额为基数计收手续费。每期手续费率范围为0-1.5%,对应的各期数每期手续费由系统实时测评,持卡人可通过申请界面获悉实时测评结果。信用卡的其他费用收取标准详见《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2、“圆梦金”产品手续费率对应的折算年化利率为0-18%,折算年化利率值仅供参考,实际年化利率可能因交易时间、还款时间等不同与参考值存在差异,未依约还款不适用上述年化利率。

第五条 分期入账规则

1.持卡人每期每笔应还本金分摊额等于单笔原始消费金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位,余数计入第一期。

2.每期分期手续费等于单笔原始消费金额乘以月分期手续费率,精确到分位,余数计入第一期。除另有约定外,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分期金额入账当日为持卡人第一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的记账日,持卡人每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将会在还款期内按首期记账日的每月同一日逐期入账,遇到自然月天数不足的情况,则在本月最后一日入账。

第六条 还款与积分

1.持卡人办理“圆梦金”产品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用计入每月信用卡账单的“本期应还款额”,如逾期还款,卡中心将依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计收相应利息、违约金、费用(如有)。

2.分期金额及手续费自分期交易入账后首个账单周期起算,逐月计入指定信用卡每月应还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持卡人需在约定的到期日前全额偿还。

3.持卡人办理“圆梦金”产品,不计付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持卡人的原始消费有计付积分的,计付规则参照《中信银行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执行。

第七条  提前终止产品

1.“圆梦金”产品提前终止分期还款分为持卡人行为终止和卡中心主动终止两种情况。

2.持卡人行为终止即持卡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已成功办理的“圆梦金”产品,需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申请取消,经卡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取消“圆梦金”产品,且通过后该取消申请不可撤销,即办理的“圆梦金”产品终止,持卡人须一次性偿还所有剩余分期本金金额,且需支付相应的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一次性缴纳的,已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手续费分期缴纳的,已入账的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加收剩余未还本金的3%作为“圆梦金”产品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剩余分期本金金额及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将一次性记入当期对账单。持卡人须依照对账单金额按时还款,否则卡中心将依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计收相应利息、违约金、费用。

3.持卡人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视为持卡人的溢缴款项,不属于提前终止分期还款,不提前清偿持卡人办理的“圆梦金”产品剩余所欠款项。

4.持卡人已办理成功的分期金额,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若持卡人未全额偿还当期应还分期本金和分期手续费,则卡中心有权提前终止持卡人的分期业务,持卡人应偿还未偿还的分期本金及已发生但未偿还的分期手续费等费用,且卡中心有权收取持卡人未还本金的3%作为持卡人分期还款提前终止的违约金。

5.如持卡人未依本条款及细则还款,将对当期账单的分期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帐日止的应付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最低收费为人民币1元,并随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的调整而调整。若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清当期还款额,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应付利息外,还应按月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期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

第八条 反洗钱条款

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持卡人应主动配合我行进行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料,遵守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如持卡人出现身份文件或信息异常、账户交易异常或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涉及联合国等制裁情形或我行具备合理理由怀疑出现上述情形时,我行有权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第九条 停用条款及销户

发生下列情况,视为持卡人违约,卡中心无需通知或催告,即可终止持卡人的“圆梦金”产品及已办理的分期。持卡人未付分期余额将全部转为到期应付款项,持卡人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其信用卡账户之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未偿还分期本金余额、未偿付的分期手续费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且前期已经扣收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将取消此产品分期专项临时额度,且卡中心有权收取相应的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等费用:

(1)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等情形;

(2)持卡人信用卡被取消、管制、催收、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等原因处于异常状态;

(3)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4)持卡人违反了《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5)持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人身自由、身故、破产或其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出现;

(6)持卡人出现或可能出现无法或不能履行其在本条款及细则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

(7)持卡人出现或可能出现未遵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要求使用资金,违规将资金使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监管机构等规定的其他限制领域情形的;

(8)卡中心有正当理由或风险控管因素认为该账户不再适合开展“圆梦金”产品的。

特别声明:

卡中心保留根据持卡人账户表现和信用状况采用合理资产管理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持卡人的信用额度、要求持卡人在指定期限内偿还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未还的本金及其在剩余期数内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方式。

卡中心仅提供信用卡分期消费金融服务,并非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与商户亦不具有任何代理、担保、合伙、联营、承包、雇佣、特许权授予等关系。持卡人与商户之间的商业行为,以及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配送、退换货、产品责任和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均由商户负责。持卡人亦不得以与商户的任何争议拒绝向卡中心偿还欠款。

持卡人需向卡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信息并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及时通知卡中心。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修改本协议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修改收费标准等)的权利。卡中心在按监管要求完成相关价格报备和公告等必要手续后,可修改本协议条款及细则,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将此调整告知持卡人,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

持卡人声明已阅读并了解本条款及细则中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圆梦金”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圆梦金”产品的条款及各项细则,并同意受其约束。“圆梦金”产品申请成功,即表明持卡人同意办理“圆梦金”产品,接受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如有),同意接受符合“圆梦金”产品分期规则的消费自动办理分期还款的服务,持卡人应对所有发生的欠款承担清偿责任。本条款及细则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如本条款及细则与《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不一致的,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本业务条款及细则未尽事宜,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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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信用卡优质持卡人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在指定类型商户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则该笔消费即可分期的消费分期服务。
类别 说明
申请入口 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话销售等。
申请条件 持卡人申请的“圆梦金”产品实际分期金额、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以卡中心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申请流程 在当日首次使用指定信用卡账户消费前,致电客服或其他官方渠道在卡中心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或关闭“圆梦金”产品。
申请额度 实际分期金额包含持卡人固定额度及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其中分期专项临时额度是指根据持卡人申请,卡中心审核后授予持卡人的专门用于其办理分期类业务的一次性临时额度,该额度卡中心将在持卡人每个账单日重新测评持卡人的资信及用卡情况后更新。优先占用分期专项临时额度,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会随着每月还款逐渐减少,并且减少信用额度不大于当月持卡人的还款金额。超出分期专项临时额度部分则占用持卡人固定额度。  
使用方式 “圆梦金”产品自办理成功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在有效期内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自动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分期消费起点金额,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6档
还款期限 共设置3期、6期、12期、24期、36期共5种,持卡人可在上述分期期数档位内选择。
手续费率 3期(0.7/5%/期;13.45%/年化);6期(0.75%/期;15.27%/年化);12期(0.75%/期;16.22%/年化);24期(0.75%/期;16.43%/年化);36期(0.75%/期;16.24%/年化)
应还金额  
每月分期手续费等于“圆梦金”产品单笔原始消费金额乘以月分期手续费率。
每笔应还本金分摊额等于“圆梦金”产品单笔原始消费金额除以分期期数。
还款方式 持卡人每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将会在还款期内按首期记账日的每月同一日逐期入账,遇到自然月天数不足的情况,则在本月最后一日入账。
提前还款 加收剩余未还本金的3%作为“圆梦金”产品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
逾期还款 利息:将对当期账单的分期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帐日止的应付利息。
违约金: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应付利息外,还应按月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期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
提前终止:有权收取持卡人未还本金的3%作为持卡人分期还款提前终止的违约金。
积分积分 不计付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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