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
兴业银行分期业务提前
还款收费调整为如下标准:
剩余未收取的手续费不再收取,按照剩余未还
本金的3%或协议定价收取
信用卡分期提前结清
违约金。(已全额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不收取分期提前结清违约金,若后续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上述信用卡分期业务包含以下分期类型:自动分期、
账单分期、
消费分期、
现金分期、兴享贷现金分期、指定用途大宗分期(
装修、车位、车牌、税费)、
pos分期、网上支付分期、汽车分期、随兴分、安兴分、立享信用卡自动分期、兴业通信用卡自动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