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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中国银行为中银消费金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中银消费金融列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中国银行综合实力雄厚,营业网点覆盖面广, 能够在资金、渠道、品牌、客户等方面给予中银消费金融较大的支持。同时,根据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章程规定,在中银消费金融出现支付困难时,中国银行将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侵蚀资本时,中国银行将及时补足资本金。另外,在最新增资计划中,中国银行将继续保持其原持股比例和控股股东地位。总体看,控股股东中国银行支持力度较大,有利于形成业务协同效应,增强中银消费金融核心竞争力。

      2018 年以来,中银消费金融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运行情况良好。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召开和召集股东会讨论议案等方式保证了全体股东的权利;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均较好地履行了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2018 年 2 月,中银消费金融进行了董事会人员的变更,目前新一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增设独立董事 1 名。中银消费金融 9 名董事由股东委派,其中中国银行委派 4 名,其控股子公司中银信用卡(国际)委派 1 名,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委派 2 名,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各委派 1 名,另外 2 名董事分别为职工董事和独立董事,均由中国银行提名;此外,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 1 名观察员列席董事会,观察员没有投票权。中银消费金融董事长由中国银行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百联集团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及预算、风险管理、人事薪酬和审计 4 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由 8 名监事组成,其中 5 名监事由股东委派(中国银行委派 1 名),另外 3 名监事为职工监事。高级管理层由 1 名总经理以及其下设的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和首席合规官等人员组成,其中 4 名成员来自中国银行。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管理权限,有权决定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重要事项。

      2018 年,中银消费金融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在原有部门基础上成立数据管理部、场景金融部、产品管理部等 15 个部门,强化人员、信息科技、产品、财务、风险的统一扎口管理;同时,重新梳理各部门和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晰业务流程,并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 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稽核审计方面,中银消费金融内部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主要负责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内部审计部由总经理下的首席合规官直管。2018 年,中银消费金融内部审计部通过现场与非现场、专项和全面审计等检查方式,对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区域中心开展审计检查,内容涵盖资产质量、反洗钱、贷款资金流向、合作机构管理、外包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部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域中心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对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进,保障了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总体看,中银消费金融不断完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及内部控制体系,2018 年随着独立董事的增设,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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