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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消费金融在业内首推消费信托概念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信集团、中信信托与金蝶国际合资成立的中信消费金融已获银保监会审批通过。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信消费金融的确已经获批筹建,由中信信托作为主要发起人,目前该消金公司尚处于初步启动阶段。
 
就消费金融业务情况来看,近年来多家信托公司均将消费金融列为重点发展对象。而在中信信托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功后,信托公司切入消费金融业务或将迎来“新玩法”。
 
“金融+科技”打造新型消费金融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中信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为3亿元,从股权结构上来看,中信集团、中信信托、金蝶国际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1%、34.9%、30%。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信消费金融的发起设立,主要是由中信信托主导进行。而据中信信托2017年年报显示,早在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已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距今已近一年半时间。
 
目前,中信消费金融筹建处于初步启动阶段,人员团队正在组建当中,包括高管团队在内的招聘也将通过市场化进行。根据市场招聘信息显示,中信消费金融首批招聘的岗位包括副总经理、消费金融事业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多个核心岗位负责人。
 
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指出,消费金融、消费信托等业务本质上属于服务信托,系信托业的本源业务之一。中信信托此次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基于对消费金融市场的看好。“中信信托在消费金融方面布局较早,早在2013年就推出了中信·消费信托嘉丽泽健康度假产品系列消费信托项目,在业内首推消费信托概念。”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消费金融与医养、养老、影视、黄金、贵金属等方面多有结合,中信信托发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也是希望能够完善整体业务领域。消费金融与传统信托公司的投行业务模式存在差异,在人才队伍、系统建设、激励机制等方面均有区别,采取设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方式对于业务发展更为有利。
 
由中信集团直接持股35.1%,也是中心消费金融未来开展业务的优势之一。作为一家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中信集团拥有多元的业务布局。此前,中信集团曾提出“共生共享”的品牌核心地位。“通过消费金融公司打通产业链,通过信托平台进行资源整合,有利于实现协作效应”,上述负责人称。
 
另外,此次参股中信消费金融的金蝶国际也不可小觑。据介绍,作为港股上市的软件公司,金蝶国际在财务系统、互联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当优势。而在消费金融业务中,系统建设是重中之重的一环。中信信托介绍称,与金蝶国际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特长:金蝶国际发挥技术优势,中信信托则在资产识别和客户资源方面具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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