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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借款:必须要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在中国阳光保险贷款9万元,每个月还4430元,因疫情爆发期间没来得及还款,仔细梳理才发现利息高得吓人,除本息之外,每月还要承担1638元保费。”

      从谭女士提供的借款明细来看,其贷款实际金额为90000元,分36期还清,放款方为光大银行。每月扣款分两部分 ,其中,光大银行扣除本息2784.09元,阳光保险扣除保费1638元 。

     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 每月1638元的保费与光大银行无关,是阳光保险集团收取 。
 
      首先,上述用户口中所指的阳光保险贷款产品,实际上是阳光保险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一种信保业务模式。例如阳光保险与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信保业务合作,承担投保人在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的本息赔偿责任。

     具体为,借款人作为保险投保人,放款金融机构为被保险人,借款人投保后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后,合作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投保人)发放信用贷款。据互金通讯社了解,与阳光保险贷款放款机构大多数为银行,有徽商银行、光大银行等。
 
     关于受益人为何是光大银行, 其实,这些用户虽然名义上是花钱买了保险,实质作用却是担保 ,光大银行挣着利息 ,阳光保险挣着保费 ,如果客户出现逾期,保险就相当于业内熟知的履约险。
 
     而按照履约保证的业务规则,履约保险应该是债权人(放款人)进行购买,阳光保险和光大银行一顿“豪横”的操作,成功偷换概念,让借款人自己出钱做担保,普通用户很难及时反应过来。

     从实质上来说,信保类产品是在为借款人增信,从而降低放贷风险,确保放出去的贷款能够较为安全收回来。单从这一定义出发,阳光保险上述做法或许属于尚可理解的范围内。但目前来看,许多借款人表示, 事前并不知情就“被保险”,或者平台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 至于保单内容,合同,则模糊不清, 保单只能在平台指定渠道查询,且利率高出贷款利息5-6倍 。如此做法,未免欠妥,也违背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互金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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