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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营业网点将变更为蒙商银行 5月25日营业

2019年5月24日以来,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已近一年。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新银行即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2020年4月30日,包商银行接管组(下称“接管组”)发布公告称,经包商银行接管组报请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蒙商银行已于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2020年5月20日,包商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营业的公告》,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银行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全文如下:
 
关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营业的公告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于2020年4月30日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或我行)承接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我行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期间对客户服务的影响
 
自2020年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我行将于2020年5月24日0时起进行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预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6时起恢复服务,请客户根据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二、蒙商银行承接的业务办理
 
 
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支票等空白票据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当日)到开户机构免费更换新票据,客户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间(含首尾当日)签发的原包商银行票据仍可正常流通。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新信用卡。
 
三、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办理
 
对于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自5月25日起至转移到徽商银行系统前,客户仍在蒙商银行系统办理。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徽商银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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